试剂耗材采购平台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某医学中心委托,就试剂耗材采购平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13日09点30分。经谈判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1.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515号B座704室(代理机构地址)
2.联系方式:王长勇、18721002740
-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试剂耗材采购平台项目
2.项目编号:2021-JH1904-F3036/JD2021-SH-0460
3.评审排序、投标人名称和报价: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元/年) |
最终得分 |
排名 |
1 |
广州锐竞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78.80 |
1 |
2 |
上海东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59.55 |
2 |
3 |
喀斯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
53.00 |
3 |
谈判小组推荐广州锐竞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第1预成交供应商,上海东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第2预成交供应商 |
- 中标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试剂耗材采购平台项目
2.服务期限:三年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吴卓娜、刘威、潘小川、马宏文、石枫
- 公示起止时间
2021年09月16日-2021年09月18日。
- 质疑渠道
1.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可以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2.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质疑联系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51-62220155
2021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