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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磁紫外线消毒仪等设备更正公告
时间:2022-01-07 来源:海军特色医学中心作者:招标采购室 点击量:+1,754

无磁紫外线消毒仪等设备更正公告

我中心于2021年12月23日发布了无磁紫外线消毒仪等设备招标公告(2021-JH1904-W1048),现对有关内容进行更正:

一、包件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变更如下: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包件1

审查项目

是否合格

 

投标人1

说明

一、资格性审查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具备相应的经营、业务范围,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应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开标日前近1年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3.1 投标人如果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提供紫外灯管杀菌效果检验报告及灯管备案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日的前半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和纳税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声明函;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6、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8、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另需提供开标日在有效期内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合法获得该产品的证明材料。

 

 

 

9、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符合性审查内容

 

 

 

(1)投标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

 

 

 

(2)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3)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文件是否满足“★”关键条款

 

 

 

(6)其它

 

 

 

综 合 评 定

 

 

 

说明: 1.合格打“√”, 不合格打“×”。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包件2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不变

二、包件1技术评审标准表变更如下

技术评审标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及规则

标准分值

1

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参数满足偏离情况

投标设备的技术规格应满足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所规定的要求。以标准分35分为基础。

  1. 注“▲”号技术参数为重要参数,有一项负偏离减2分,有一项正偏离加1分。
  2. 其他的为一般技术参数,一般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有一项负偏离减1分,有一项正偏离加0.5分。
  3. 技术得分最高为45分,最低为0分。

“▲”号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材料。技术支持材料以制造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包括技术白皮书、技术说明书、产品介绍彩页等)、检测机构出局的检测报告(包括注册证等)等形式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可视为无效技术支持材料。如果技术支持材料页数过多,供应商可以只提供关键页的复印件,但应包含投标响应参数所在页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技术支持材料。技术支持材料原件备查。正偏离项对招标人无实质意义不加分(以评标专家认定为准)。

45分

2

售后服务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是否符合或高于/低于招标要求进行评审。

优于招标要求,每增加6个月得0.5分,最高得3分;符合招标要求,得1分;低于招标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未履行质保期承诺的,相关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免费保修期满后方可退回质保金(如有))

3分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设备零配件全国统一报价,军队用户更换配件价格不超过统一报价的70%。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主要零配件价格排名,报价最低的得2分,依次递减0.5分,最低得0分。三分之二以上技术专家认为报价不合理或未提供报价清单的得0分。

2分

按照投标人承诺的零配件保证供应时间长短排名,时间最长的得1分,依次递减0.2分,最低得0分。

1分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响应速度及修复时间是否满足招标需求。

  1. 响应速度及修复时间优于招标需求,得1分;
  2. 响应速度及修复时间满足招标需求,得0.5分

(3)响应速度及修复时间不满足招标需求,得0分。

1分

保修期外维修费用:保修期外的保修费用及维修工时费计算方法及价格,按厂家自报排名,费用最低的得1分,依次递减0.5分,最低得0分。

1分

综合考虑所报产品品牌的成熟度、稳定性及市场占有率、售后体系和网点等因素:

(1)投标产品品牌成熟、使用稳定、市场占有率高,售后服务体系完整,服务网点数量多,得2分;

(2)投标产品品牌较为成熟、使用较为稳定、市场占有率较高,售后服务体系较为完整,服务网点数量较多,得1分;

(3)投标产品品牌成熟度和稳定性较差稳定、市场占有率较低,售后服务体系不完整,服务网点数量较少,得0分。

2分

合    计

55分

 

 

包件2技术评审标准表不变

三、投标日期及开标日期变更如下:

投标开始时间:20221月26日8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月26日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1月26日900分(北京时间)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朱苏苏、王禹 

电    话: 025-86636856、13915934519 

传    真: 025-86636856  

地    址: 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43号中观产业园618室(代理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210009              

邮    箱: zhuss@jcec.cn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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