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院区更换电梯采购方案项目需求参数征求意见公示
我中心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某院区更换电梯采购方案项目。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供应商资格条件、项目技术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4日至1月29日。
- 项目名称:某院区更换电梯采购方案项目
- 项目编号:
- 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某院区更换电梯采购方案 |
台 |
6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50万元 |
投标人须对所投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上限150万元,应包含拆除废旧电梯的费用及货物、包装费用、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费用、管理费、税费、利润、产品知识产权使用费(如涉及知识产权)以及其它所有相关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超过上限价格或报价产品数量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
- 项目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注意事项:加注“★”的技术参数须提供技术支持材料(如:产品检测报告、或厂家官网截图(并提供网址)、或厂家公开发行的彩页、或技术规格白皮书等),并在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所提供技术支持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所在页码。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制造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制造、销售电梯、自动扶梯等产品的零部件,具有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保养、检测服务能力。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中心。异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反馈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我中心预研和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中心对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出书面回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1-81815556
联系邮箱: hjtsyxzxzbcgs@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
需求参数征求意见公示-附件杨浦院区更换电梯采购方案.docx ( 27.83k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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