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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门诊医技楼标识标牌设计单位遴选公告
时间:2022-08-17 来源:海军特色医学中心作者:招标采购室 点击量:+1,233

新门诊医技楼标识标牌设计单位遴选公告

本中心对遴选长宁院区新门诊医技楼标识标牌设计单位事宜公告如下,请有意向的公司积极参与竞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遴选长宁院区新门诊医技楼标识标牌设计单位。

项目编号:2022-NCCBZ-F1010

二、项目概况

长宁院区新门诊医技楼需设计的标识标牌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标牌的类别包括索引、导向、说明、警示等医院常用的标识标牌。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在两周内提供深度细化的、满足我中心需求的最终版本的设计方案(含深化布点方案、制作工艺方案等设计细节图及项目预算清单)。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的营业范围应包括标识设计、广告设计等与履行本项目相关的业务。

(七)投标人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四、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和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分开装订,密封后提交。资格文件和报价文件必须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加盖骑缝章,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未按要求装订的投标无效。

(一)资格文件作为资格性审查的依据,包含以下内容:

审查项目

说明

一、资格性审查内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3.投标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4.投标供应商之间应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3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

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7.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8.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9.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的营业范围包括标识设计、广告设计等与履行本项目相关的业务。

根据特定资质证书判定

10.投标供应商承诺不转包分包的承诺书。

 

 
  • 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包括:

1.对该项目的报价(最高限价为9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2.在二甲以上医院的标识标牌的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文件,设计图样及现场彩色照片,也可提供存放在光盘内的影像资料作为实物展示。);

3.公司为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资质情况,提供人员名单,人员的劳动合同、毕业院校、学历、职称等证明文件;

4.公司为履约所制定的实施计划方案,包括分项内容、负责人员、完成时间节点等(中标后两周内完成履约,超过期限的为无效投标);

5.能够证明公司标识标牌设计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被认定可得分。

  • 评审办法

由招标人组建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价格文件进行评审,其中第1项价格分为10分,第2、3、5项标准分值为20分,第4项标准分值为30分,综合评分最高的为中标人。中标人为1家。

  • 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至时间:2022年8月21日14:00时,在上海市淮海西路338号机关楼2楼会议室。

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如果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果是授权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830192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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